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某高校教师由于拒绝一位同行在自己将要出版的专著上“挂名”(担空头名义,不做实际工作),遭到这位同行大骂不休,此事在各大媒体引发热议。耐人寻味的是,这起有辱斯文的事件并非个案,各种“利诱”挂名、“交易”挂名、“人情”挂名乱象较为常见。问题的症结出在何处,又该如何破解?
从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从规模化快速发展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的“存量竞争”时代。存量竞争的关键在于质量与特色,然而受狭隘质量观的影响,部分高校将质量和学术成果的“数量”画上等号,力争实现质量上的高速发展,这种对科研GDP的片面追求,加之部分评价指挥棒的助力,迫使高校过度关注学术成果的“量”,最终落在教师身上。各个高校教师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文件规定大同小异,但大部分都要求有具体的科研成果发表数量,在职称评定、任期考核、头衔名誉等方面都与科研产出的“量”直接挂钩。缘此,就出现了一些老师或为职级、或为任务、或为名分等,铤而走险达成各种目的。除此之外,“挂名”背后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个人学术道德治理都还需要让各项政策落地,真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国家针对学术成果“挂名”乱象的深层次治理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随之,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试图在评价导向层面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方式方法,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在职称制度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上“坚决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在学风建设方面,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指出,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在学术规制层面,2019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其中“不当署名”被正式列入学术不端行为,这些政策和制度为“挂名”乱象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政策已落定,方向已明确,治理“挂名”乱象还需要进一步往深里走,往实里走。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落实监督机制,对学术不端实行“零容忍”。制定自上而下的学术规范监督机制,让制度渗透在学术生产全过程;同时配合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严格追究违反规范行为者的法律责任,对那些企图“走捷径”的学者给以震慑,塑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同时,人才评价的方式方法必须得到切实扭转,践行学术成果“代表作”评价体系。2016年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在评价导师质量方面就采取了“代表作”评价方法,在学术成果认定方面采取“归属度”认定方式,贡献要划分归属,使得高校不再盲目追求“量”,让“挂名”付出代价。今后其他相应的新评价模式方法还需继续深入探讨。此外,在成果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方面应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参与、管理、监督职能,减少行政人员过度参与的管理模式,让学术共同体带“责”积极承担学术成果评价、学术道德规范和监督事宜,实现共治。
(作者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研究人员)
作者:何爱芬
《中国教育报》2020年01月17日第2版 版名:中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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