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3日公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行动、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为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通知提出,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致死现象。
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方面,通知要求,要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要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
通知还提出,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原标题:教育部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严防暴力恐怖事件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近日,二七区四季路第二小学全体老师走进学生家中进行家访,为每一个四季家庭送去冬日里暖暖的美好,深入践行“美好教育”,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加强家校沟通联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农业农村部3日表示,将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0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九批)等四则公告。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正式发函,同意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终止办学并入新疆农业大学,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以终止办学方式实现转设,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道德建设,2月1日上午,新蔡县陈店镇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提醒会,以警示教育开启廉政教育“第一课”。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中小学生上学是否可以携带手机、老师是否可以使用手机布置作业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
2月4日,邮储银行商丘市分行党委、纪委组织召开全行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会议,布置春节期间廉政教育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敲响廉洁自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