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广东高校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组织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部分高校还明确了相关细则,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暨南大学学生从2月21日至28日分为4批返校,目前尚在境外国家和地区(不含澳门)的学生暂不返校;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可申请于2月24日至26日返校;珠海科技学院学生于2月27日至3月7日分批返校,学生需填报返校申请,由辅导员审核后发放入校二维码。
关键词:有序
组织学生分批有序返校
17日,暨南大学公布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方案显示,该校各校区、各学院、各层次全日制学生从2月21日到2月28日分为4批返校。学生返校时随行人员不能入校,返校后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
对于尚处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暨大学生,春季学期按原开学时间正常开学,进行线上学习,视具体疫情变化形势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返校。目前尚在境外国家和地区(不含澳门)的学生暂不返校。
华南师范大学于2月中下旬分批组织学生返校。其中,因毕业设计、科研任务以及求职就业等需提前返校的学生,可申请于21日返校。按自愿原则,其他全日制学生可申请于2月24日、25日或26日返校。身处境外(除澳门)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14天内有境外(除澳门)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缓返校。
广东药科大学分三批组织学生返校。2016级学生、2017级毕业生(本科)于2月25日返校;2018级学生、2017级非毕业生(本科)于26日返校;2019级学生、2020级学生于27日返校。学生注册后于3月1日正式上课。
关键词:提前
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已于近期更名为珠海科技学院。根据该校返校安排,学生于2月27日至3月7日分批返校,学生需在“我的吉珠”App上填报返校申请,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发放入校二维码。该校在校门处设置入校检测区,家长及陪同人员禁止进入学校,学校提供车辆免费接驳服务。
华师学生需至少提前5天在“返校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如实填写并上传“粤康码”“防疫行程卡”“返校交通方式”“返校路程规划”等材料,经审批后方可返校。获批返校学生可在系统中获取“返校同意书”。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分期分批返校,于3月8日正式上课。其中,承担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骨干于2月28日第一批返校;省外低风险地区学生于3月3日第二批返校;3月4日至3月5日,在粤西地区以外的本省学生返校;3月6日到7日,在粤西地区的学生返校。学生返校申请按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审批。研究生符合返校条件经科研处审批同意后可返校。
关键词:推迟
一批知名高校推迟返校时间
广东高校陆续进入返校季,而国内一批知名高校则推迟了开学时间。
根据清华大学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通知,当前身处国内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14天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于2月21日(含)前返校并完成注册。北京大学对春季学期校历做出相应调整,改为3月8日开学,比原计划延迟两周。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7日,比原定的2月22日延后了一周。中央财经大学学生2月22日正常开学,通过网络参加线上课程,暂不返校;暂定3月16日起分批次有序返校,3月22日全部恢复线下授课。
武汉大学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本科生原则上于2月23日至24日返校,研究生因科研或课程需要,可以申请于2月22日至24日返校。(南方日报记者 钟哲 杜玮淦 姚瑶 实习生 潘宛晴)
年关临近,为了帮助留校大学生安心、快乐地过年,南京高校纷纷推出暖心之举,让不能回家团聚的学生一样能感受到浓浓的节日氛围。
近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春寒正退,万物含机。春季是树木萌芽养护的好时期,也是病虫害的复苏期,为切实做好春季绿化养护工作,2月3日,开封市示范区城管局园林处党员干部带头坚持早谋划、早动手,全面启动园林绿化春季养护工作,大力提升园林景观效果。
近日,教育部正式发函,同意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终止办学并入新疆农业大学,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以终止办学方式实现转设,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效,2月3日上午,汝南县在清华园学校举行2021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涉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高校。
)1月29日下午,遂平县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一科普六行动”健康巡讲在常庄镇举行,来自遂平县爱卫办的健康教育专家和来自遂平县某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共同为常庄镇的干部职工带来了一场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健康知识讲座。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