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发布的一则催款通知惹来争议。为催逾期未还助学贷款,这则通知公布了141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11890.96元。据悉,该催收名单发布后,不少人还了钱。
毋庸置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大学生,既然与银行方面签订了助学贷款,就得恪守信用,如期如数履行合同约定。纵然因种种理由还不起钱,也不能一拍屁股走人了事,因此,其欠钱不还行为不仅应受道德谴责,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涉事银行显然无权毫无保留地公开欠款学生的所有信息,这种做法非常不妥,甚至涉嫌侵权。
如前所述,欠债还钱作为最朴素的正义观和善恶观,理当成为每一个人的底线。作为大学生,在较为困难的时期享受了助学贷款,更应心存感恩,尽量及时足额还款,即便不能归还,也应和银行说明情况。即便有的学生逾期金额仅有3.47元,也属于失信行为。如果银行提起诉讼的话,学生难免承担败诉责任,并有可能成为“失信老赖”,就业、出行等正常社会活动将受到限制。
然而应强调的是,学生欠账固然有错在先,银行属于受害者,但这不代表其可以将涉事学生的个人信息毫无保留地加以公开。要知道,银行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不是执法机关与执法对象的关系。银行发放贷款后,学生逾期拒还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受民事法律调整。银行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学生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
要知道,公民的姓名、照片、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或公共利益不被公开。现实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公开“失信老赖”的相关信息,倒逼其履行义务。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载明涉案人的姓名、身份信息、照片等。
银行只是民事主体,既非司法机关,也非执法机关,自然无权擅自公开欠债学生个人信息。当然,有观点认为,逾期还贷或逾期归还信用卡,都可能进入失信名单,为何不能公布个人信息?这就涉及法治原则问题。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仅可将逾期者的个人信息报告至征信机构,由征信机构加以处置,而非自行公开。即便合同中约定了相应条款,但这种明显加重学生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其实,银行这种做法之所以欠妥,主要在于其定位不清,有借助强势地位“霸凌”他人的嫌疑。银行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理当自省改正。更应引起警示的是,在法治社会中,任何社会活动参与者既要信守承诺,在处理纠纷时也应依法而为,不在法律之外寻求救济,这样方能呵护规则,不至于陷入“丛林社会”。
原标题:银行公开欠债学生信息有失妥当
如今,这一愿景正在成为现实,而实现的媒介就是“学分银行”。与商业银行零存整取的储蓄方式相似,学习者平时零星学习可以得到学分,这些学分能像货币那样被存储在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机构,当达到一定标准之后,还能兑换相应的学历和非学历证书。
记者今天(1月1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简称X证书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简称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即日起上线试运行。
10月19-20日,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小学参加2019年郑州市第十三届“郑州银行杯”太极拳锦标赛暨集体太极拳械演武大会。
近期,江西萍乡农商银行为催收助学贷款,公布了一批大学生名单,包括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信息,其中逾期金额最低的不足10元。网络上对此事的态度分为两派,一种观点认为银行有权追讨欠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银行此举涉嫌侵犯学生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