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日前在京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以儿童权利为导向,要建立疏堵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发视频等行为进行限制而非隔离。
报告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有儿童视角,要遵循儿童权利的价值取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归根结底是现实社会各种问题的集中反映。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和能力只能是在孩子参与网络建设的过程中培养,而不是在隔离状态下培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国家和父母的事情,更是孩子们的事。
为此,报告建议,加大对发布、传播不良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行为的处罚;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资料采取阻断传输、删除等措施,对实施网络欺凌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家要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报告建议,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发视频等行为进行限制而非隔离,应鼓励未成年人发布具有正能量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产品分类制度等。(记者 王家源)
12月20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针对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依法予以惩戒和矫治。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早在2015年12月,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就已达1.91亿人。很多孩子陷入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由此引发的极端案件更不在少数。
今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两部法律的修订,无疑备受期待。在法律条文背后,要更好地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以来,两部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形势变化,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不足、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对两部法律进行修订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
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痛心。但根据目前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有的甚至被一放了之,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和忧虑。
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关于修订草案的说明时介绍,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随着网络普及率不断提升,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前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日前,腾讯公司高级副总裁马晓轶发布公开信,介绍了其在游戏时间管理、游戏消费管理、实名信息校验和适龄游戏尝试四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永远没有终点。
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了专题研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政策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