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针对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依法予以惩戒和矫治。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一些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史卫忠表示,在解决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上,首先要按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尽可能消除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保护过程中问题,立足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其次,要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一些未成年人年龄很小的时候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因为没有得到适当矫正干预,甚至因此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犯罪性质、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史卫忠说,应针对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多种实体处遇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罪错程度和性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如切实发挥专门学校的强制教育作用、强化收容教养制度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矫正功能等。
他表示,关于目前议论较多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最高检在进行认真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是由于其所处的不良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所致,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值得探讨。最高检会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回应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记者 卢越)
具体来说,为所有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除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种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和打击之外,还需要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同发力,让未成年人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一定的法治思维。遇到困难或问题的时候,知道及时向值得信赖的人或组织求助,能主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5日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早在2015年12月,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就已达1.91亿人。很多孩子陷入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由此引发的极端案件更不在少数。
今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两部法律的修订,无疑备受期待。在法律条文背后,要更好地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以来,两部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形势变化,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不足、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对两部法律进行修订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
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痛心。但根据目前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有的甚至被一放了之,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和忧虑。
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关于修订草案的说明时介绍,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随着网络普及率不断提升,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前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日前,腾讯公司高级副总裁马晓轶发布公开信,介绍了其在游戏时间管理、游戏消费管理、实名信息校验和适龄游戏尝试四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永远没有终点。